EB1A上诉案例-证据久远且杰出性不明显而拒签

移民局公开的这个EB1A上诉人1997-2014年担任防火领域的高级工程师和副主任。2015年加入专业协会,2018年当选副会长。2015年以来,他先后以J-1配偶和F1配偶身份在美国生活。


在EB1A杰出人才申请中递交了4项证据,I-140申请被拒,符合3项标准,但最终案情判定没有表明他获得了持续的国内或国际声誉。

 

EB1A拒签通知显示,申请人被尊为防火领域的杰出人才,然而并没有证明他在2010年和2014年的成功有助于获得EB1A所需的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

 

根据申请书和证明文件,他13年前进入防火领域,2014年7月从消防部门退休,但计划在适当时候加入技术和教育行业组织,以加深与美国同行的交流。

 

在上诉中,申请人有两个具体的事实错误。首先,申诉人对他13年前进入防火领域的说法提出质疑,称他担任高级职务20年。13年是履历细节,而不是拒绝申请的具体理由。

 

另一项争议是,2014年7月从消防部门退休,移民局特别强2014年他从防火部门离开,初次递交的69号证据显示,他担任协会副主席是2014年7月退休后调来的。

 

防火部门是一个市政实体,协会也表明了与某个城市的联系,而不是一个全国或国际性的组织。申请人的证据只局限在一个地区。例如,他属于一级安全生产行政主任专家小组。一篇关于小组组成的公开文章证实,小组是由一个地方当局安全委员会召集的,且该小组成员受雇于同一家市政企业。

 

关于学术文章,申请人被引用次数最多的文章自2006年12月发表收到6次引用,比他2020年4月提交申请早了13年多。且6次引用达不到国家级的认可。

 

申请人和其他人一起制定了国家标准,根据标准制造耐火眼镜。但没有书面证据证明他在这些标准或产品中的作用。

 

申请人有4项专利,但不确定是否被批准和授予专利,且专利的授予不证明他的行业领先地位。申请人没有证明授予专利是基于其独创性。此外专利没有投入商业生产,无法证明对防火领域的重大影响。

 

关于领导力,申请人称在17万同领域人中只有800人获得了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他是所在领域最高职位的小部分。但没有显示数字之间有效的比较。例如,没有证明十七万人都通过认证考试,或者高级工程师是消防领域中能达到的最高级别。

 

综上申请人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上诉被拒。以上案例由赢众海外整理自美国移民局官方上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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