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眼科副主任医师申请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上诉失败

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人是顶级大学的眼科副主任医师,提交了奖项、协会会员、媒体报道、评审、原创性价值、学术文章和领导力七项证据。不过移民局只认可了评审和学术文章两项证据,该案件的奖项和关键角色/领导力在被要求补件后被拒签,提起上诉后又失败。


申请人在上诉中表明自己符合奖项、原创性贡献和关键角色/领导力三项证据,移民局仅就上述三项展开讨论,申请人最初递交的协会会员和高薪酬暂不做讨论。上述办公室同意移民局的判定,因为申请人对一些学术期刊进行了同行评审,且撰写了医学领域的许多学术文章。


EB1A申请:眼科医生在本领域获得了国家或者国际级的奖项标准


申请人提交了两项证据。


第一个是2006年的“医学科学与技术奖”,并附有证据证明该奖项认可了该市的医疗卫生行业。


移民局认定,由于该奖项仅限于城市内,所以该奖项没有得到国家或国际认可。在RFE补件中,申请人提交的文件也显示该奖项是市级的,最终补件也没有获得批准。


在上诉中,申请人辩称,虽然该奖项是市级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得到全国承认。申请人指出,奖项所在市是该国最负盛名的城市之一,以及颁发该奖项的是一个“全国知名的医学协会”。她指出,因为每年该奖项只颁发15-20个第二名的奖项,并且有现金奖励。


上诉办公室认定,颁奖机构和颁奖的城市在该国受到尊重,但是无法证明该奖项是国家或国际公认的卓越奖,也没有证据表明申请人作为第二名获奖者获得了国家或国际承认。


第二个证据是科学与技术委员会颁发的证书。证书表明,申请人的科技成果正在审查,工作单位是医科大学,在主要贡献中将申请人确定为“第9个贡献者”。


移民局认为,该证书没有表明申请人在该市以外地区做出了贡献。而且该证书是与国家资助倡议一起颁发的,因此不符合EB-1A奖项标准。


在上诉中,申请人声称,该证书证明了她受到了国家级的认可,且发证书的计划符合国家利益。但上诉办公室认为,这个计划似乎是为改善各种科学领域的研究提供了资金,而不是为了表彰或承认她过去的成就。


由于上述原因,申请人没有证明她符合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奖项这一标准。


EB-1A杰出人才移民


EB1A申请:眼科医生在本领域做出了原创性贡献标准


申请人声称她在该领域做出了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性贡献,她提交了发表的研究,引文记录,专利和该领域专家的推荐信证据。


申请人提供了她在《国际分子科学杂志》,以及两个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认定期刊排名以及每份期刊的影响因子,以及发表论文被引用的数据使她满足原创性贡献标准。


但移民局认为,申请人在排名靠前或受欢迎的期刊上发表文章不能自动证明原创性,且出版物的整体影响因子和引用数据无法显示作者的影响或研究对该领域的影响。因此,申请人没有证明她发表的文章符合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原创性贡献的标准。


申请人还递交了专利,但没有提交任何证据确定这些专利已获得广泛的应用。在上诉中,申请人强调,来自世界各地的学者已经引用了31次她的相关专利和研究。


然而移民局认定,专利具有原创性,但不一定在该领域具有重大意义。尽管申请人辩称,她的开创性专利研究被一家顶级期刊选中出版,并被广泛引用,但她没有证明这些专利如何在该领域中具有重大意义的贡献,而不是潜在的潜在影响。


最后,还有大学临床眼科教授的证词。证明信叙述了申请人的研究和发现,指出了她的论文和引用。此外,这封信大致推测了申请人工作的潜在影响,并认定她将在未来产生影响。


但是移民局认为,没有详细阐述申请人的研究在该领域的应用情况,也没有进一步讨论申请人的研究是否影响了以前的程序的推荐信对EB-1A移民申请毫无价值,且美国移民局不接受主观的结论性陈述。


综上,申请人未能满足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原创性贡献标准。


EB1A申请:眼科医生的领导力/关键角色标准


申请人称,她作为中国医院大学眼科副主任医师的角色对该组织具有领导作用或至关重要。


移民局发出了RFE补件通知,要求申请人的现任、前任雇主或培训师提供额外证据。作为回应,申请人提交了医院的证明信以及医院的组织结构图和两份文件。


移民局认为申请人的证据不足以满足这一标准。两份文件缺乏足够的细节来表明她的作用是领导或关键的。


上诉时,申请人认为移民局没有考虑她在现在所在医院所出具的证明。移民局承认这一点,但是仍认为申请人无法满足要求。


因为医院的证明信和组织结构图均加盖了医院的公章,而不是由了解申请人工作角色和职责的个人署名。申请人提供的这些文件无法反映雇主或培训师对申请人在其工作中角色的第一手了解。


组织结构图几乎没有阐明她在组织层级中的地位,组织架构图列出了申请人在医院院长和综合科室以下几层的职位。具体来说,申请人的职位似乎是肿瘤科的一个分支科室。


由此可见,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没有证明她的角色是基于她的头衔、在组织中的地位或职责而拥有领导力的,申请人也没有提供足够的信息来证明她的工作职责对组织具有重大意义,以至于她的角色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无法满足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的领导力/关键角色标准。


最终眼科副主任医师的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上诉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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